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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6:50:12             浏览:281

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至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的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职责

协助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受理、欠薪线索平台处置、劳动维权信息收集、文字处理等基础性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或原单位受处理的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招聘公告将在龙岩市好工作人才网(https://www.lyrc.cc/)发布。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应聘者需填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

3.报名地点: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滨江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九楼,联系电话:小邱,联系电话:0597-3298260

4.报名材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现场提供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学历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3.产生拟聘用人选: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产生拟聘用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织招聘单位聘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资格条件、有无违法犯罪、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五)健康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体检合格结论的,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过规定程序确定聘用员工后,由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统一安排入职,聘用员工必须服从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管理。

(八)其他

聘用员工入职后,经试用期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聘用的,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聘用。

五、员工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外派员工与我司签订贰年的劳动合同,外派至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入职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

 

            附件: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