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规定,经审核,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第七批单位共27家。现将龙岩市土地发展经营有限公司等27家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如对公示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请与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7-3298293
附件:2024年市本级第七批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